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深圳市政府给“开膛剖肚”立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9:09 杭州日报

  建成不久的道路,就“开膛剖肚”;前边的“老坑”刚刚填上,这边的新坑就开挖了—————长期以来,道路挖掘施工缺乏统一规划的现象一直存在,不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且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市民戏称此为“拉链路”。深圳市近日出台办法,给挖路立规矩,降低“拉链路”出现的频率。记者从第8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专章对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道路开挖作出了规定。有的城市道路刚刚修好不久,就被挖开,市民常常叹息,“当
04年加盟好项目大联展 一起邂逅阳光有情人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初修路的时候就不能想得周到些吗?还是挖路太容易了,想挖就挖,不心疼。”《办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的城市道路,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必须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横挖掘双向六车道以上主干道的,也必须由市政府批准后,方能动工。水、电、气、通信、消防,道路下面的管线五花八门,由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往往是刚挖了路铺水管,没几天,又要“开膛”修电线。对此,深圳市出台的《办法》明确要求,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电、通信、消防、有线电视、交通标志等管线产权单位,需要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的,须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将施工计划报管理该路段的市或区道路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道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挖掘计划协调会。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先行挖路抢修,并及时通知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补办紧急挖掘城市道路批准手续。即使批准了可以挖路,挖也要有挖的规矩。《办法》规定,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避开交通繁忙期间进行,并在不中断交通的前提下实行封闭施工。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并通知道路主管部门检查验收。道路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迅速组织修复,恢复道路原状。城市道路施工期限在10日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前2日向社会公示,并在施工现场悬挂标牌,每日公示施工进度。挖路还不能“白挖”,挖什么样的路,就要承担什么样的经济责任。根据《办法》,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除未损坏城市道路路面的地下管道顶进、暗挖等管线工程外,应当向道路主管部门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经批准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的,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提前挖掘的年限加收1-5倍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上缴市、区人民政府,专项用于城市道路的修复。据羊城晚报

  证券新闻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