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对违规招生下猛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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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9:2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孙超) 七项禁令锁定合肥民办职校,如有违规将受严惩。春节过后,省城的一些民办学校为扩大生源,在招生过程中采取了一些不正当手段,严重损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本报也曾就其中的一些黑幕进行了曝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近日,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制定了7条规定,要求民办学校必须遵守。 这些规定要求,培训机构招生要在《办学许可证》规定的工种和层次范围内进行,
违反上述规定的培训机构,劳动保障部门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屡教不改的办学单位,将给予处罚直至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有违法招生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