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受警告 中队长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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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9:25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李雪峰 本报讯乐清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几名干警在高速公路“强行冲卡”案件(本报2月25日、26日、27日曾做连续报道)查处有果———昨天上午,乐清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涉案的乐清市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徐武桥受到了行政撤职处分。乐清市公安局定于今天上午召开中层干部大会,就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展开讨论。
同时受到处理的还有:对冲卡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该大队大队长杨相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大队综合室主任陈士远和车管所所长陈钊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乐清市公安局同时对大队教导员周建平和综合室民警连建法作出警诫处理,并建议高速公路温州交警大队按有关交通法规给予司机金坚胜(协警)处罚。 通报说,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乐清市纪委、监察局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迅速组织力量,查清全案。本报记者 李雪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