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铲除“公贿”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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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0:20 生活报 | |||||||||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连建伟等12名委员日前联名提案,建议严厉铲除“公贿”现象。据介绍,所谓“公贿”,是指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用公款对掌握一定权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感情投资”,送礼行贿。其出发点,尽管是为了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所谓“利益”,但实质却是侵害党和国家的利益。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最近公布的信息表明,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公贿
对此,委员们建议,对“公贿”现象严格追究责任,特别是建立健全财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管理好预算外资金,切断“公贿”财路。要加强审计监督,对所有经济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确保清正廉洁。(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