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改善劳模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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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0:21 浙江日报 | |||||||||
记者施扬朱海兵 2004-3-12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施扬朱海兵)“经济发展了,人们富裕了,但我们不能忘了那些曾默默地为国家作过无私贡献的劳动模范们。”沈爱琴等代表提出建议,呼吁尽快改善我国劳动模范的待遇。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涌现全国劳模2万余人,他们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开拓进取,为社会作出了卓越贡献。国家对劳模的突出贡献充分肯定,并给予了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随着我国各项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国家原规定的一些有关劳模的待遇已不再适应。目前一些劳模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还面临着不少实际困难与问题。 代表们说,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劳模收入偏低,生活困难。他们有的因所在企业亏损、破产、被兼并,或因企业改制转换劳动关系而失业;有的因年老体弱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全靠子女供养;部分劳模医疗费负担过重,影响生活。长期以来,这些劳模一心扑在工作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各种疾病缠身。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个人医疗保险账户资金有限,难以支付医疗费用,医药费成为劳模家庭的沉重负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