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建立跨区域维权网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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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0:21 浙江日报 | |||||||||
通讯员叶建华记者徐园 2004-3-12 本报上海3月11日电(通讯员叶建华记者徐园)消费者无论在浙江、上海还是江苏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只要就近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就可及时得到处理。今天,浙沪苏三省市工商局局长在上海联合签署了一份《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决定自即日起,三地实现消费者权益异地保护救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互通互认、12315维权网络
这一协议的签定,将实现“异地消费,就近维权”,使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大大降低。 此外该协议还规定,对一地工商部门监督抽查合格的商品,其他工商部门在一段时期内可以免于抽查;对不合格的商品及其生产、销售的源头企业,其他工商部门应在辖区范围内进行重点检查和监管。同时,三地工商部门实现12315维权网络信息互通共享,共建消费预警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