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不公自查自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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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2:5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高亚平实习生马新焕)近期,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自查自纠了一宗错案。 万某和陈某在户县蒋村乡政府同一栋住宅楼各购得一套单元房,每套单元房配有一个设在户外的自行车棚。万某却占用两个车棚,其中一个就是按序号应该配给陈某的第45号车棚。为讨要属于自己的车棚,陈某起诉到法院。一审判万某腾出一个车棚给陈某使用。万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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