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昆铁路指挥部会计挪用上千万元公款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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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4:07 新华网 | |||||||||
新华网贵阳3月12日电(记者何云江) 原内昆铁路工程指挥部会计朱文龙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挪用公款上千万元帮助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日前,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朱文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7月,朱文龙时任内昆铁路工程指挥部计财处财务主管会计,
同年9月,张海晖帮崔永祥在昆明广发行办理的1000万元承兑汇票到期,因无资金兑付,崔向朱提出借款救急。在得到张海晖表示还款没有问题的“口头保证”后,朱文龙私自将先期存于广发行的1000万元公款出借。在张海晖的积极操作下,此笔巨额公款被违规挪至崔的公司帐户上。随后,崔将其中700万元支付银行,余下的3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由于公司经营困难,迟迟不能还款。2002年9月,崔又以资金紧张需要运作业务才有钱还款为由,再次向朱借公款20万元。 至案发时,朱文龙挪用出借的1020万元公款,借款人崔永祥一直未还。据调查,宏铁公司实际上是崔永祥个人掌控的私有公司。 六盘水市中级法院同案判处被告人、借款人崔永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海晖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