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系民生,聚会碰头话题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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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6: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且看生动一幕———代表开口“谈钱” 省长坦诚交底 本报北京专电 记者曾璇、林洁、黄熹、吴江报道:今年“两会”,人大代表除了听取报告、投票表决、提交议案,每天聚在一起议些啥? 省财政能否多给支持? 这天,河源的农民代表罗红英有点忐忑。和省长黄华华同一个组进行小组审议,她准备了一肚子的话。 罗红英来自和平县龙湖村,她所在的村倒是通了公路,但还有一些更“山”的地方,水泥路都没见过呢。“村村通公路的事,省财政要支持啊!能不能再加大点转移支付力度?” 黄华华省长说:代表的要求很合理,但不可能让省财政全包,要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发挥积极性。他耐心地解释起来:下面看着省里有钱,其实省本级的财政只占20%,但转移支付全由省负担,不是不想帮山区发展,“可是手长衣袖短啊!”他说,从今年起,省里五年内拿出375个亿,还不包括正常的每年100个亿的转移支付,帮助山区搞基础建设。 罚款多少才算合适? 昨天,代表们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谈得最多的是立法与监督。 林树森代表说,国家立法应确定一些基本原则,政府主要是搞社会管理,其他的交给市场经济去调节,如果各地都搞经济立法,从某种程度上说,不利于大市场的形成。 李力代表则关注另一个问题:目前很多法规,规定了公民要怎样做,却没有规定不这样做要负什么责任。“如果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法律的条文就难以落实。”但作为一名地方人大的工作人员,李力有时也感困惑,比如设立处罚金额,到底是规定罚50元,还是罚100元,有相当的随意性,“怎么做到‘过罚相当’,需要全国人大研究并给下面一个指导。” 法规打架谁来统一? “法制的不统一,可能比无法可依还要危险!”陈舒代表毫不讳言自己的担心———因为有时无法可依,还可以有市场规则、行业规范来调整,但如果法制不统一,则等于人为地制造矛盾。 她举了去年一宗轰动一时的案子:河南省人大出台的“种子条例”与上位法———国家《种子法》有矛盾之处,该省某市中院一名法官,根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判案,结果被河南省人大免职。 代表说,还有不少“司法解释”,有与法律相矛盾的地方,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地方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审查。 代表“摸情况”引话题 怎样更好地与群众沟通?这也是代表们苦苦思索并热烈讨论的问题。 曾庆洪代表说,他去一些外资或合资公司调研,外方的老板很重视,有些日资老板还亲自坐飞机来,就投资环境、企业发展等等问题向代表反映情况;反而去到我们自己的国营或是民营企业,大家反映不出什么问题来。 代表们说,兄弟省份的人大代表在开会前已开始联合登报,征集群众意见,广东代表也要想想: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还可以做些什么? 聚焦两会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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