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大重大理论观点、方针政策写入政协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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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16: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陈键兴) 全国政协秘书长郑万通说,将中共十六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政协章程,对指导政协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12日通过了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郑万通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共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和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都已增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述,作为人民政协重要参加单位的各民主党派也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了各自的章程。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重要政治组织,作为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履行职能的工作中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因此,在这次章程修改中,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定为人民政协的指导思想。 郑万通指出,章程还增加有关“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内容,增加有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及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等中共十六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内容。(完)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