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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妇女可享有薪假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01:49 重庆商报

  本报讯 (记者 梁鹏实习生刘重阳)因为怀孕和生产而导致妇女被开除或扣减工资的情况将被严厉禁止。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完成送审稿,预计年内正式出台,届时,孕期妇女不但不会被开除,还可享受有薪假期、生育津贴及医疗服务等法定权利。

  “怀胎生子本是自然规律,但在有些企业却成了女性职员的负担”,据悉,我市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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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对孕期妇女待遇不公的案例,致使女性正当权利被侵害。但目前全市仅12个区县实行了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不到16万,覆盖面远远不够,也无统一的政策法规,因此市政府决定将其纳入今年立法计划。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女职工都将纳入生育保险”,市劳动局官员表示,与其他社会保险相比,生育保险有可能“一步到位”,囊括所有类型的企业,为便于管理,生育保险的参保、征缴保险金等程序将和已经实施的医疗保险“捆绑”在一起,此举也将方便市民一次办理多项手续。

  据悉,经过1年多前期准备,目前生育保险办法已完成送审稿,年内出台后,还将出台配套文件。据估计,年内全市有一半区县能启动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将达20万。(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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