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走单位电脑后 低价位卖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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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02:0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3月11日,卫某因偷窃单位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被庐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03年12月31日下午,安徽新华电子音像发行股份有限公司批配部工作人员王辉在检察办公室电脑设备时,发现少了一台价值万元的笔记本电脑,而办公室的门窗未发现被盗撬痕迹,该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经过近一个月的摸排调查之后,公司新聘人员卫某的举动引起怀疑。
经警方审讯,卫某供述了犯罪事实。2003年12月25日,卫某在下午下班之前,偷偷将办公室铝合金窗户的插销拔开,第二天,卫某早早来到单位,从办公楼过道内翻窗进入办公室,将笔记本电脑盗出,塞在过道废纸箱内,然后故意和同事一起走进办公室。为便于出手,卫某私自伪造电脑的购买合同,配置笔记本电脑专用线。今年2月14日,将笔记本电脑以5000元出手。 (庐真 吴功胜)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