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可享法律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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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02: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合肥市司法局与合肥市总工会近日联合成立“合肥市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经济困难的职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给困难职工一个可以享受法律保障的“家”。法律援助的对象包括劳动权益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和因依法开展工会工作而自身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法律援助的内容有:为困难职工提供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代理法律文书;审查劳动合同;担任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代理人等。该机构设置在合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内(合肥市滁州路85号
(周力群 杨杰)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