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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不公示企业可拒绝缴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02:19 京华时报

  作者: 陈琰来源:

  本报讯(记者陈琰)昨天,市发改委与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联合发布消息,从7月1日开始,本市将根据《行政许可法》对各部门现行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收费项目要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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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今年将建立收费公示制度,要求所有的行政收费项目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服务大厅内以公示栏或其他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内容告知缴费者,对没有公示的收费项目,缴费者有权拒绝缴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工作将于年底完成。

  市政府减负办主任王立春称,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一律取消,行政机关不许对提供行政许可申请文本进行收费。在清理这些收费项目的同时,市有关部门还将在听取企业意见的基础上降低部分偏高的收费标准。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要求,结合实际,本市今年还将对企业提意见比较多的环保和存在个别问题的地税部门以及药监、工商、水利等部门的涉企收费进行专项督察。在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过程中,企业可通过拨打市减负办电话:85235919、65193161对政府部门的乱收费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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