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黄色短信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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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02:30 齐鲁晚报 | |||||||||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 “这不是性骚扰,我们平时常开这种玩笑,只不过这次玩笑开大了。”11日,因给同事的妻子闫某发了9条黄色短信,出租车司机齐某被判构成性骚扰,赔偿闫某1000元精神抚慰金。 据悉,此案是北京市法院系统受理的首例短信性骚扰案。闫某说,去年12月,齐某不是打她手机,就是发短信骚扰她。齐某给她发了9条短信,其内容由开始时的赔礼道歉,发展
面对闫某的陈述,齐某承认发过上述短信,但他认为由于与闫的丈夫是同事,当时两家人还是邻居,与闫某的关系很好,因此常互开黄色玩笑。他认为当时发的这些短信也就是开玩笑,只是这次“玩笑开大了”,因此,同意赔礼道歉,但不同意赔钱。 北京朝阳区法院认为,齐某对闫某出于性意识的故意,在违背闫某主观意愿的情况下,以发送淫秽性和威胁性手机短信的方式,引起了闫某的心理反感,侵扰了闫某保持自己与性有关的精神状态愉悦的性权利,因此认定齐某的行为构成了性骚扰。因此,法院判决齐某停止对闫某利用通讯工具进行性骚扰侵害的行为,向闫某赔礼道歉,并赔偿闫某精神抚慰金1000元。 听到此结果,齐某表示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