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搬家式”走私案宣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02:30 齐鲁晚报 | |||||||||
主犯郑洪钧被判死刑,其他83人被判刑 据新华社广州3月12日电(吴俊 杨晓梅)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上午对广州海关缉私局破获的全国最大的“蚂蚁搬家式”红油走私系列案共6案84名被告人同时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郑洪钧死刑;被告人郑金宁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麦惠芳、郑金强、梁全根、梁伟勤、何建铭、何建国、黄培棠、梁玉桂等8人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与同案人为了合作走私柴油,购买或租用船只,雇请船员和专门的海上“看水”(即在海上监视执法人员的行动情况,随时向走私分子汇报)人员,利用来往穗港的小型船舶、渔船、“三无”船舶等船只,采用每次走私柴油数量不超过刑事处罚范围的“蚂蚁搬家”方式,从香港沙洲等水域偷运柴油入境,牟取暴利。 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被告人郑洪钧走私柴油22.6万多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3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