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追查酒店河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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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03:34 辽沈晚报 | |||||||||
本报葫芦岛消息 (驻葫芦岛记者 冯玉兴) 葫芦岛一酒店居然冒险将河豚鱼作为特色菜、招牌菜“隆重推出”,更有胆大的顾客敢于吃河豚。前日,葫芦岛市卫生监督所就在当地一大酒店查获了一批河豚,总重量8公斤,折合人民币2000余元。为了避免人食河豚中毒事件的发生,目前葫芦岛市卫生监督部门正在全市“地毯式”清查河豚鱼。 当日上午,该市卫生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市内一大型酒店公然出售河豚。该市卫生部
河豚鱼味道鲜美,多见于我国沿海和长江中下游,是有毒鱼类,它的卵、卵巢、肝脏毒素含量最高。河豚鱼产卵季节的毒性最强,是食用河豚鱼中毒的高危险期。由于河豚体内含有剧毒物质——河豚毒素,缺乏食用经验者,很容易吃后中毒,中毒过程非常迅速,最快者食用后1个半小时即可能死亡。 据了解,河豚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之一,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河豚加工单位要有国家卫生部颁发的资格证明,烹饪厨师要经国家卫生部有关部门专门培训。 葫芦岛市卫生监督所在查获这起出售河豚案件后,又继续在全市各大酒店展开调查。这些酒店出售的河豚一般都在每公斤200元左右,服务员把河豚拿到消费者面前,消费者满意后,服务员再用秤称量计价,然后由酒店厨师制作。据了解,敢于出售河豚的酒店都声称河豚是从大连或秦皇岛等地买来的,目前已没收的河豚将被移交当地医院垃圾焚烧处集中销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