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店两告药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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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05:35 时代商报 | |||||||||
认为其执法行为违法一药店两告药监局 本报讯(记者 吴丹)药店不满药监管理部门的执法举动,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3月12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 2003年3月31日,沈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人员到位于和平区的沈阳银桥医药公
胡经理很气愤,他于是将药监局告上了法庭。此前他曾因营业执照被吊销一事状告过药监局。 昨日,沈阳银桥医药公司与“顶头上司”———沈阳市药监局二度对簿公堂。胡经理认为:“药监局已经下达了吊销营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他们就没有强制执行权、扣押权和查封权了。”他要求法院认定被告市药监局扣押、查封药品、营业大厅的行为违法。 庭审中,市药监局表示自己的行为合法。被告辩称:“2003年3月18日,原告的营业许可被撤销,但我们调查发现,他们还在卖药。我们先行登记保存证物,是取得证据的一种手段,并不是行政处罚。我们并没有查封原告的营业大厅。”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