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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制定《禁毒法》刻不容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10:12 新华网

  人大代表:制定《禁毒法》刻不容缓 ( 新华网 2004-03-13 10:12:57 )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吴晶)2003年,中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已达105万人。这一数字令全国人大代表惊呼:毒品问题涉及中华民族的兴衰,制定《禁毒法》刻不容缓。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面临境外毒品的“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由此引发的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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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活动日渐猖獗。中国吸毒人员数量持续增多,导致艾滋病、肝炎等多种疾病传播,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03年,中国涉毒县(市、区)已发展到2148个,比上年增加97个。105万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青少年占74%,社会闲散人员占53%。

  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陈旭说,1990年以来,中国陆续颁布了一些禁毒法律法规。然而,随着国内外毒情的巨大变化,目前应用的法律法规已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亟待进一步完善。陈旭指出,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禁毒立法是某一时期或某一阶段的禁毒实践的反映。中国现行刑法关于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存在着弹性较大、缺乏量化规定等问题,而地方条例对打击串联式的毒品犯罪也有局限性。迄今,中国没有一部法律对自愿戒毒的性质、方式、法律行为等作出明确规定。《立法法》出台后,各法律法规还存在相互矛盾和抵触,不利于禁毒行动的开展。目前,除云南、四川等一些地方制定了各自的地方性禁毒法规,包括上海在内的很多省市的现行法规落后于禁毒工作的需要。因此,陈旭建议由全国人大制定一部《禁毒法》,在原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吸毒定性、自愿戒毒等重要问题作出进一步规定;由国务院指定戒毒办法,规定管理、经费、治疗等具体操作细则;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地区性禁毒条例。

  近年来,中国积极参加打击毒品犯罪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合作。然而,中国在毒品案件的审理、判决等方面的具体操作还与国际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禁毒法律法规还需要有关配套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如《洗钱控制法》等。陈旭呼吁国家拨出专款,成立禁毒情报中心,组建禁毒“110”等。基层也应逐级建立禁毒工作机构,展开社区禁毒活动。通过政法、海关、边防、医疗、新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各个环节阻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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