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30处治安重点整治区 加大打击犯罪力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15:14 北京日报 | |||||||||
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12日公布2004年北京18个区县及城市重点地区共30处为治安重点整治地区。 北京市政法委书记首都综治办主任刘大为介绍说,确定这30处治安重点整治地区的依据,首先是地区秩序混乱,表现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经营管理秩序和市容环境问题集中的地段;其次是群众反映强烈、举报多、媒体曝光多的地区;另外就是由于地域位置特殊
据介绍,新确定的30处重点整治地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繁华街区及市场周边贩卖光盘、无照经营、流浪乞讨及散发小广告等现象突出;旅游景点周边黑车揽客、黑导游等问题突出;交通枢纽地区,人流车流量大,交通秩序混乱,各类纠纷时有发生,;部分流浪乞讨人员露宿街头、支棚搭灶,引发的社会秩序、环境卫生等问题。 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吉林对记者说:“这次的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4月底前各区县分别确定自己工作的重点,找准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5月初至11月底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对制贩三假、制黄贩黄、无照摊商、黑车揽客等问题有重点地开展清理整治,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12月进行总结验收,对重点地区进行考评,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据公安部统计,2003年北京市政府确定的43处重点地区接报各类刑事案件比2002年度下降39%,治安案件同比下降5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