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应当如何看待网络民意的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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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19:31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李方(《中国青年报》评论版主编) 3月10日和11日,新华网连续发表文章《理性面对网络舆论“双刃剑”,坚决抵制有害信息》、《胡锦涛温家宝上网,网络促进民主下情上达》、《调查显示投票网民认同政府通过法制落实人权》,三篇文章分别由新华网的六位记者联合署名。这个话题的背景是,今年“两会”代表、委员通过互联网与网民互动效果良好,还有的人大代表专门开设个人网站
去年底结案的沈阳刘涌黑社会案,被认为是网络民意影响事件进程的典型个案。但是,不论互联网构成的要求严惩的民意如何强大,反对的声音始终是存在的。也就是说,要求实体正义和呼吁程序正义的意见都得到了充分表达。因此,似乎不宜认定网络民意必定具有某种先验的倾向性,必定不利于矛盾当中的哪一方。事实上,所谓网络民意只是一种笼统的说法,本质上它是一个开放的公众意见平台,你可以通过网络了解关于一件事的各种不同意见。这就构成了博弈——任何事务只有在实现各方意见充分博弈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越来越接近真相,也才有可能更接近公正。胡锦涛、温家宝去年SARS期间对于网上声音表达的关注和肯定,也正是出于执政者必须兼听则明的价值理念。共产党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想,自应以充分了解民意为先,无疑互联网提供了这样一个良好平台。也正因此,各级领导都曾在不同场合谈到过,他们很重视上网浏览。在有些地方,领导干部还亲自上网与网民对话。去年早些时候时任深圳市长的于幼军与网文《深圳,你被谁抛弃》的作者会面共商深圳发展大计,一时传为佳话。 应该说,民意有不同的表达渠道,效果也不尽相同。以往我们强调的是搜集民意、征集民意,主要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工作方式。但是我们知道,根据信息传播理论,中间经过越多环节,信息的衰减和变形就越厉害。对于执政者来说,这种传统的采风式做法,无疑成本太高,更可能由于具体操作层面的实施者存在揣摩、观望等心理,最终无法把民意的“原唱”真实地传递到高层。而执政者在虚假信息包围中作出的判断,无疑是值得忧虑的。以往出现的很多错误和失误,多源于此。而互联网的最大不同在于,它改变了传统的民意传递方式,可以说无限拉近了执政者与民意的距离,它付出了最小的成本,却更原汁原味。网络民意的价值就在于此:效率,真实。 有必要认识到,互联网并不是别的什么,在虚拟空间的背后,是一个个真实的人,以及他们发出的真实的声音。因此,本质上互联网乃是人的网。当你在网上漫游时,你有必要意识到,实际上你是在人群中行走,你必须拿出面对真实的人的那种尊重态度。如果你身在民间,你可以同气相求;如果你身在高层,你有必要俯身倾听。 我上互联网很多年了,一个真切的体会是,大多数民众实际上心意是非常一致的,他们希望国家进步、法治昌明,他们期望实现更大的社会公正。在这方面,我们国家上上下下有着共同的利益和诉求。当然,每个人的表达方式并不完全相同,有的平和些,有的偏激些。但我们有必要知道,我们其实有着共同的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