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抚养费父亲告女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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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06:4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因生活困顿,一名离异后的父亲将9岁的女儿告上法庭,希望能降低自己应付的抚养费。近日,顺义法院受理此案。 李先生称,自己与小洁(化名)的母亲于2002年经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定小洁随其母亲共同生活,他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但是他现在无房无财产,又是无业人员,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只能靠一辆旧松花江小面包车拉黑活维持生计,而且还要赡养七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小洁正处在上学年龄,学习、生活花销很大,她母亲是一名绣花工人,收入有限。且双方在抚养费给付数额的问题上分歧较大。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1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