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上千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07:31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新华社贵阳3月13日电(记者 何云江)原内昆铁路工程指挥部会计朱文龙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挪用公款上千万元帮助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法院日前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朱文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7月,朱文龙时任内昆铁路工程指挥部计财处财务主管会计,经人介绍认识了昆明宏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崔永祥和时任广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广发行
同年9月,崔永祥向朱文龙提出借款救急,朱文龙私自将先期存于广发行的1000万元公款出借。随后,崔永祥将其中700万元支付银行,余下的3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由于公司经营困难,迟迟不能还款。2002年9月,崔永祥又以资金紧张需要运作业务才有钱还款为由,再次向朱文龙借公款20万元。 至案发时,朱文龙挪用出借的1020万元公款,借款人崔永祥一直未还。据调查,宏铁公司实际上是崔永祥个人掌控的私有公司。 六盘水市中级法院同案判处被告人、借款人崔永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海晖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