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龄童获赔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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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07:31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新华社重庆3月13日电(记者李永文 苏海萍)吃火锅,竟惨遭毁容。近日,遭遇不幸的重庆市渝北区江女士为5岁的儿子讨回了公道,法院判处火锅城赔偿1·1万余元。2002年5月,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的江女士一家人来到某自助火锅城就餐。吃到一半,5岁的儿子小江到存放菜品的玻璃小屋里取菜,当他走出玻璃门时,不小心撞在门上,整片玻璃哗啦一声破裂,小江左脸和左手严重划伤。痊愈后,左脸、鼻根部和左手小指留下了明显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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