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碗制盗:偷两辆自行车送劳动教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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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09:26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刘丰 实习生 刘斌 李实 通讯员 李青松)昨日,黄陂区前川第二派出所将胡某报送劳动教养。 警方近日开展打击盗窃自行车专项行动,明确依法严厉打击。其中“一次盗窃自行车价值满500元,或一次盗窃自行车二辆,或一年内盗窃自行车二次的”,将送劳动教养;一次盗窃自行车三辆以上,或盗窃自行车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或一年内盗窃自行车三次以上的
3月9日下午,胡某在黄陂前川街某小区盗窃一辆自行车,当他将赃车推出后,碰到一个熟人,胡谎称自己还有一辆自行车停在小区内,让其帮忙推出,两人再次进入小区时被抓获。警方昨日依法将其严处。 据警方介绍,前段时间征求市民意见,大部分人认为首先要采取严厉打击的措施,此外,还需市民提高防范意识,远离赃车,并积极举报涉及自行车违法犯罪的线索。 本次专项行动,警方除重点打击盗、销自行车犯罪团伙外,对故意购买赃车者,将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治安拘留。如何认定故意购买赃车者,警方介绍了三种情况:明知车辆是赃车而购买的;购买的车辆缺少原始发票和自行车执照而应当意识到是赃车的;虽有执照、发票,但由于买卖价格特低而能意识到手续有假、车辆为赃车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