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售河豚市民发现请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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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10:32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宏颖实习生喻庆)日前,卫生部发布今年第二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称近期为河豚鱼中毒的高危险期,要求各地水产品销售商应加强鱼种鉴别,严禁出售鲜河豚鱼。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水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销售河豚鱼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 沈阳水产品市场是否有售河豚鱼,一些餐馆给顾客提供河豚鱼宴合法吗?为此,记者
据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此前对全省农贸市场的检查结果,目前沈阳市的水产品市场并未发现有河豚鱼,市民若发现有私售河豚鱼现象,可向区或市卫生行政部门举报,由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省海洋渔业厅渔业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餐馆经营河豚鱼均需经国家卫生部批准,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后方可为顾客加工制作河豚宴,其中也包含在加工方式和加工程序中“排毒”的要求。 据介绍,目前辽宁省经营河豚鱼的餐馆数量不多,主要为沈阳和大连的几家日式餐馆。而其经营的河豚鱼均为省内养殖河豚,属合法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