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犯错误人大可以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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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10:45 都市快报 | |||||||||
据新华社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林中建议,在人大监督方式中增设“公开谴责制”,以丰富人大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赵林中坦陈他的建议是受证券监管部门的启发。“我们上市公司处于证券监管部门‘公开谴责制’的监督之下,如果犯错误,需要公开致歉。为什么不能把这种监督方式借鉴到人大的监督工作中呢?”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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