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建立全省交通事故伤员速救联动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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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12:26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广州3月13日电广东全省县级公安机关110、122年底前将与120急救中心实现联动,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交通事故的损害。广东省公安厅、卫生厅将大力完善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网络,建立和完善全省交通事故快速抢救联动机制。
据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工作机制可有效减少人员死亡。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50%是在碰撞中当场死亡,30%是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死亡,其余人员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死亡。对交通事故伤员进行及时抢救、避免其死亡,一直是西方发达国家采取的措施之一。 我国的交通安全专家估计,通过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全国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保守的估计也可以减少2500多人。把国内外有关分析和评估运用到广东,广东省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望下降5——6个百分点。 2001年,开平市公安、卫生部门尝试建立“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抢救通道”,之后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致死率逐年下降。公安、卫生部门在抢救中实行警医联动,制订了信息通报、首诊负责、紧急救治和自救培训等多项工作制度,简化相关手续,保证快速抢救机制的正常运转。开平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2001年的123人下降到2003年的96人。 广东省将推广开平市的经验,年底前,全省县级公安机关110、122将与120急救中心联动。一方面落实公安机关与急救中心、医院的职责分工,明确区域和乡村公路沿线有关部门的责任,量化快速抢救机制的考核标准,从巡逻、出警、现场抢救、医院救治等多方面进行考核,避免出现管辖不明和推诿搪塞现象。另一方面提高公安机关现场抢救水平,不断完善公路报警、急救电话和相应的指示标志标牌;在交通执勤和事故勘察车辆中装备必要的简易急救器材和药品;有条件的地方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破拆工具,提高现场抢救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