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说:房屋质量纠纷,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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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13:44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3月14日电(记者嵇哲) 发生在天津的一起简单的物业纠纷,由于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在赔偿问题上存在分歧,久拖不决,给业主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为此,业主孙女士在3.15前夕呼吁:物业纠纷,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退休教师孙金意是天津梅江小区蓝水假期15楼3门501室的业主。今年2月9日,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暖气漏水,家里铺设的实木地板被泡变形。随后,开发商顺驰建设有限公司
业主孙女士认为,开发商缺乏诚意。在地板掀开以后,开发商就不见了踪影。孙女士的女儿杨桢说,她几次找到售楼处要求解决后续问题,但来到孙家与之谈判的都是小人物,作不了主。 杨桢说,由于迟迟得不到维修,家里的生活一团糟。一部分家具搬走了,地板撬得一片狼籍。东西只能打包放在地上,年已6旬的母亲只能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已经怀孕的她也因为此事多方奔波、操劳过度流了产。 3月6日,孙女士一气之下在窗外挂出布标:暖气崩、地板泡,顺驰房子不能要。 7日晚,顺驰建设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人徐泽刚来到孙家,就赔偿事宜与孙女士一家谈条件,并要求孙女士撤下布标。孙女士提出地板更换、家具损伤及精神损失等赔偿费用总计12.58万元,并于当晚摘除了布标。 9日,徐泽刚答复,经公司研究决定,孙女士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且没有提供相应票据,答应按照市场价格赔偿4万元。 据徐泽刚介绍,此前公司曾多次派人和业主谈判,但由于业主开价过高,一直没有谈下来。由于暖气漏水导致的地板损坏及由此给业主生活带来的不便,公司愿意进行补偿;家具损伤和杨桢女士流产与本案无关,不予考虑。 11日,孙女士一家又重新挂上布标。12日,顺驰公司以孙女士侵害其名誉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完)(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