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过“石山”摔成骨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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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2:1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通州讯(记者 崔冠怡通讯员卢龙)村委会把成堆的石头放在路边。一位村民经过时被绊倒,摔得头破血流,身上多处骨折。近日,该村委会赔偿了伤者11406元。 据了解,2003年3月28日晚,西集镇某村村民常某骑摩托车到达十字路口时,被堆在路边的石头堆绊倒,摔得头破血流,身上多处骨折,左肩锁关节脱位。事后,常某得知,这堆石头是某村村委会堆放的,于是他要求村委会赔偿他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11406元。
12日,西集司法所工作人员王晓慧介绍:“村委会擅自把石头堆在路边,又没立警示标志,造成行人受伤,应该负法律责任。常某没戴头盔,本人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经调解,村委会赔偿了常某共11406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