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保姆纠纷时遭辱骂 受辱民警也要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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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4:52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一保姆因与家政公司发生矛盾,身份证被扣押后报警,民警到场执法,却遭到家政公司负责人辱骂。园岭派出所民警陈嵩始终保持克制冷静,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将受骂一事向上级作了反映。记者从市公安局民警合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了解到,经调查认定,执法对象无理辱骂执法人员事实成立,当事人昨天已向陈嵩进行书面赔礼道歉。
据介绍,3月4日上午,陈嵩接到指令,到辖区南天大厦处置纠纷。陈嵩到场后了解到,一保姆不愿意让公司继续中介其保姆工作,家政公司负责人遂要求赔付300元违约金和一晚住宿费20元。保姆无力支付赔偿,公司负责人扣押了保姆的身份证和行李,保姆无奈之下报警求助。 陈嵩指出公司负责人扣押他人身份证属违法行为,应予立即退还。但当陈嵩和保姆准备离开公司时,却遭到公司负责人辱骂。面对对方无理取闹,陈嵩始终保持克制和冷静,并打电话向市公安局和派出所领导反映情况。随后,市公安局警察权益保障科和园岭派出所的有关调查人员,分别听取了陈嵩和该家政公司负责人的陈述,认定公司负责人的确存在无理辱骂执法人员的事实。公司负责人也承认自己态度过激,不该辱骂执法民警。 市公安局民警合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经过认定后,责令家政公司负责人接受教育并书写检讨,向陈嵩道歉。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