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不能一厢情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6:1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前不久,本报刊发了《关于2004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征求意见的公告》,列出省政府为全省人民办十件实事的目标项目,公开征求群众的意见。笔者以为,这是政府转变作风,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的一个好办法。 为民办实事的要义自然是为人民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这一活动的开展不仅可以促进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也是衡量政府施政成绩的一个重要体现。因此
但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个别地方在为民办实事方面却多少有点流于形式,一厢情愿、想当然地承诺“办XX件实事”。而所选的“实事”,又多是根据相关部门工作计划而定,将本来是政府的日常工作、份内职责也列入“办实事”之中,成为一些部门搞的“形象工程”。有的更未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办实事”者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此一来,所办“实事”是否为群众摸得着、看得见,是否真正解决了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则难以保证。 为民办实事不仅关系到政府的形象,更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既然是为民办实事,就应当多聆听民意,汲取建设性意见,拣几件群众反映强烈而又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来解决,一件是一件,敢于硬碰硬。一旦离开了群众的参与,群众失去了知情权,政府所办实事项目是否选准了、是否办实了就无从谈起。 政府通过媒介等公开方式亮出“为民办实事”的招牌,无论10项或20项,都是勤政为民的表现,对政府本身也是一种鞭策。此外,关于实事项目,政府扮演的是组织策划和统筹决策的角色,具体步骤一般由下级有关部门实施完成。倘若政府能根据实情所需,以为民办实事为契机,加强管理和监督力度,对这些部门可形成一种促进,有利于他们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在群众眼里的形象,提高办实事能力。 要切实为民办实事,应把有关举措公开化、透明化,让群众自主评议,积极参与。如果老是一厢情愿,关起门来办实事,这本身就违背了为民办实事的初衷。 孙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