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今年起可考内地评估师资格全国范围有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8:39 中国台湾网 | |||||||||
中新网3月12日电香港大公报报道,广东省人事厅、财政厅近日转发人事部、财政部通知,从今年起,港澳居民可报名参加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有效。 报道称,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居民均可报考。报考时需提供的材料:一、香港或澳门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经济类、工程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二、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广东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境内省、市两级政府人事部门均设有考试机构接受报名。考场设在广州、深圳。今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九月十日至十二日进行,计划在四月至五月间受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等有关事项届时将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方俊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