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卖俩主 态度还挺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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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1:10 沈阳晚报 | |||||||||
3月14日记者获悉,于洪区一消费者在购买一间新房尚未装修时,居然被房地产商将此房重新卖给他人,并拒绝退还购房款。在消协的调解下,消费者获得赔偿。 去年5月,一位消费者在于洪区马三家永安桥新村购买商品房一处,总面积106.9平方米,共计62900元。消费者在交付现金时,对方出具现金收据一张,商品房购销合同三份,交款后由于房子没有彻底竣工,故消费者没有急着入住。等到春节过后消费者要装修房子,办
得知上当后,消费者非常气愤地找到该公司,要求立即退还房款,并给一个合理的说法。但该公司的负责人不但不解释,态度还极其恶劣,并称愿意到哪告就到哪告。因开发商明显违约,又不予以解决,今年2月4日,消费者投诉到于洪区消费者协会。要求该公司立即退回全部购房款,按现在每平方米688元,共计73547元,并赔偿规定的违约金。 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房屋开发商联系,进行了多次的调解。由于消费者提供了与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开发商明显违约,应付全部责任,开发商负责人答应给消费者退款,可又是迟迟未见到钱。经过消协工作及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次性退回消费者购房款62900元整,处理结果令消费者十分满意。本报记者徐微微 实习生谭姝何雨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