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买来劣质房 新房未住就已“龇牙咧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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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1:10 沈阳晚报 | |||||||||
3月14日记者获悉,陈先生花高价买的商品房房内出现大裂缝,房屋经销方却推脱责任,此纠纷最终由于洪区消协介入解决。 新房出现大裂缝 去年8月,于洪区的陈先生以高价购买了一处商品房,面积112.01平方米,价值26800
收钱痛快退房难 为此,陈先生找到房屋经销处,认为此房未符合房屋质量标准,故不能按优质房价格出售,并向经销商提出赔偿经济损失、调整房源或退房等要求。经销商称需找建筑方协商后再说,而在此后十多天的商议过程中,消费者很难见到建筑方的负责人,而中介方房屋经销处也一拖再拖,只答应维修,而非质量问题。 在陈先生的请求下,由建筑公司委托沈阳市建筑研究院工程师事务所对房屋检验鉴定,结果为:该楼板部分裂缝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对建筑房屋的耐久性有影响。 消协介入终解决 万般无奈,陈先生于去年11月投诉到于洪区消协,接到投诉并详细了解了情况后,消协负责人安文斌马上与经销商和房屋建筑商联系,调解过程极为艰难,三方各执一辞,意见分歧很大,消费者要求每平方米赔偿100元;而建筑商则坚持认为楼板裂缝属正常现象,不给赔偿、只给维修。 今年1月,经过消协多次调解,深入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房屋开发公司为消费者因楼板裂缝造成的装修工期延时补偿经济损失4000元整。至此,长达一个多月的商品房楼板裂缝案圆满的画上了句号。 本报记者徐微薇 实习生谭姝何雨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