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塘沽在全国率先推行六部门联合接访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1:26 今晚报 | |||||||||
本报塘沽讯 日前从塘沽区政法委了解到,塘沽区在结合外地经验和塘沽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将于近期实行“六长”联合接访制度。 “六长”联合接访制度主要是指公安塘沽分局、塘沽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办、法制办六个部门联合接访制度。在联合接访日,有关人员将按时到位,穿着标志服装挂牌接访,各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及法律咨询的律师参加,邀请区信访办、区法
联合接访的内容主要是受理涉及区政法部门的信访案件:如当事人对塘沽区政法部门办理的案件有意见的;案件已经超过法定时限仍未得到解决,且办案部门无明确说法的;检举、控告区政法部门、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确有证据,而得不到及时查处的以及其它涉法涉诉问题。 区政法部门联合接访每两月一次,每年的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的25日为区政府部门联合接访日,接访地点在塘沽体育馆前厅(暂定),联合接访日如遇节假日,照常接访。 上访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到接访登记处登记,然后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分流,到管辖该案的区政法部门接待处,由领导负责接访。管辖权限不清或牵涉到几个部门的,由联合接访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联合接访不接待群体访,表达群众集体意愿的应选派2—3名代表反映。正在法定程序内诉讼的案件不予受理。(肖红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