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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名软件工程师复制源代码牟取暴利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15:5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李京华)王某、赵某曾是北京雷石世纪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软件工程师,有着不菲的收入。但他们却一心想争大钱,将目标瞄向公司KTV点歌系统软件的源代码上,打算复制销售后大捞一笔。结果因侵犯著作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5000元;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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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3000元。

  据法院介绍,2002年3月,王某与赵某二人从雷石公司辞职后,带走了雷石公司KTV点歌系统软件的源代码,欲继续从事该系统软件的开发和销售活动。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间,二人以营利为目的,将“雷石KTV宽带服务系统”软件稍加修改后复制安装盘,先后向西安云志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新时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伍俱娱乐城、北京时尚街区餐饮有限公司、北京金宇泰科贸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销售该软件复制品,违法所得额共计119295元。2003年3月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王、赵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予惩处。王、赵及其辩护人关于本案存在其自主开发的软件,销售该软件不应认定为犯罪的意见,因与权威部门所作出的鉴定结论不符,未被采纳。此案宣判后二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完)(北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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