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指导意见》 保险行业协会建设提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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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21:5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毛晓梅)中国保监会最近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全面推动和加强各级保险行业协会的建设,使这一自律组织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15日表示,按照7月1日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保监会将积极转变监管职能,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把通过市场竞争可以解决的问题交给市场解决,
《关于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级保险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责是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专职工作人员要求专业化、职业化和年轻化,会长、副会长为兼职轮流制,秘书长为专职常任制;保监会将逐步授权行业协会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培训、资格考试、执业、流动和奖惩等进行管理;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行业协会可按照市场化发展原则,开展受会员欢迎、社会认可的非营利性有偿服务。 中国保险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许宾透露,协会计划用3-5年的时间,按“边设计、边运用、边完善”的原则逐步完成全国保险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北京市保监局、行业协会与市交管局合作,在全国率先推出了“机动车及驾驶员信息与车辆保险信息交换”机制,搭建起信息共享平台,发挥出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