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想开会须先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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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3:24 京华时报 | |||||||||
作者: 赵升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升)从今天起,石景山区古城街道的所有业务部门需要召集社区干部开会时,必须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开会。古城街道昨天做出规定,除每月两次的例会外,想要召开其它会议,各部门必须向街道民政科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开会。
今后古城街道的各社区居委会干部每月只需参加两次例会,即每月第一周周五召开的书记、主任工作会,每月第三周周五召开的全体社区居委会干部会议。街道各业务部有事可在这两次会议上安排,如遇到突发事件或的确有事安排,业务部门必须提出申请。 据介绍,以前古城街道各业务部门会议频繁,社区干部每周要参加四五次会,既浪费人力、物力,又减少社区干部为自身社区做实际工作的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