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车买主告赢二手车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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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3:24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通讯员甄红)王女士的车被骗走一年多后,素不相识的李先生把车开到了她家———李先生的来意并非还车,而是希望王女士帮忙办理过户手续。得知自己买的竟是赃车后,李先生把二手车商刘某告上法庭。昨天,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刘某全额退还李先生的购车款73000元。
王女士家的桑塔纳轿车是在2002年3月间被朋友骗走的,之后一直寻找未果,直至2003年9月15日中午,李先生开着这辆车来到她家。原来,2002年8月,李先生在玉泉营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买下了这辆车,此后,车商一直未能帮其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李先生循着行驶证上的线索来找原车主王女士,期望通过她办理过户手续,不料这辆车竟是赃车。在警方介入下,李先生只能将车交还给王女士。 2003年12月,李先生把车商刘某告上宣武法院。刘某在法庭上辩称,他也不知这是赃车,因此不应对此负责。宣武法院认为,刘某提供的车辆是赃物,因此双方达成的买卖协议无效,对此,刘某应承担主要责任。法院判决刘某返还李先生购车款。宣判后,刘某不服提出上诉。昨天,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