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逗号之删看保护人民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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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5:10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对照数天前提交大会审议的草案,昨天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其中涉及对土地和私有财产征收、征用及补偿问题的条文,删除了一个逗号。为删改这个逗号,大会主席团向代表们提交了长达450余字的解释和说明。 宪法修正案草案中的表述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
大会主席团经研究认为,宪法修正案草案上述两处规定的本意是:“依照法律规定”既规范征收、征用行为,包括征收、征用的主体和程序,也规范补偿行为,包括补偿的项目和标准。为避免理解上的歧义,建议在最终的定稿中将上述两处规定中“并给予补偿”前面的逗号删去,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指出:“这不是一个单纯语法上的问题,而是强调要清晰地表达立法原意。一个逗号之差,直接关系到公民、集体财产能否得到有力保护的问题。” “这个逗号删得非常好。”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同样给予高度赞赏。他说:“删除逗号,等于廓清了立法本意,强调对于补偿不仅要依法保障,而且怎么补、补多少,还要依法进行规范,增强了依法补偿的法律力度。”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