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执法陷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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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5:12 深圳商报 | |||||||||
一面是违法执法野蛮执法屡见不鲜一面是马路小贩今天赶走明天又来 城市综合执法陷困境 【新华社天津3月15日电】(记者孙洪磊王平曹健)拖着伤腿奔波近一年半的个体商户廉凤柱,最近与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执法大队赔偿医
廉凤柱致残虽然只是个案,但“执法人员违法执法、野蛮执法”现象却不鲜见。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它反映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存在“先天不足”的体制缺陷和执法困境。 花店老板争执中骨折 2002年4月5日,在河西区环湖北道开小花店为生的廉凤柱,与前来清理占路物品的河西区执法大队天塔中队发生争执。争执中,几名执法队员围上来一起动手,要强行将廉凤柱扭送派出所。扭扯中廉听见自己腿上“咯嚓”一声响,他连声大喊:“我的腿折了!”可执法队员还是硬把他塞进车里。 天津市公安局的案卷中载明医院诊断为廉凤柱膝关节落下伤残,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廉凤柱住院治疗近半年,小花店被迫关门。 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廉凤柱四处上访告状,先后找过天津市大大小小多个部门,甚至进京上访,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直到新华社记者接到廉凤柱申诉材料,迅速与当事双方及公安部门联系采访。在采访过程中,河西区执法大队与廉凤柱签订了上述赔偿协议。 执法大队究竟归谁管? “城市市容问题涉及市容、园林、环卫、工商等多个部门的利益,过去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严重,老百姓形容‘八个大盖帽管一个草帽。’”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执法监督处处长李树栋说。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在几个城市试点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把涉及到市容的7个部门的权力集中起来统一执法,目的就是解决多头执法、人浮于事的问题。李树栋说,动机是好的,可在各地执法大队或多或少都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执法不到位。从表面看,执法林立的问题解决了,大盖帽的确少了,可是原有部门失去执法权和处罚权后,其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一旦有问题,尤其是执法大队无法处理的,就经常出现几个部门相互推诿,甚至出现执法空当的现象。 二是主体不明,缺乏监督。执法大队是“由本级人民政府领导的独立的行政执法机关”,由各个区的人民政府直接领导,而没有市一级的单位,大队成立之初的领导小组现在也不存在了。天津市现有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容委和先前的领导小组三个市级单位具有管理市容的权力,执法大队究竟该归谁,目前也没有定论,缺乏制约和监督的执法大队,处于一种放任状态。 追究机制不完备 南开大学法学系主任傅世成教授认为,执法大队除了主体定位不明确,还有两方面的具体问题:一是执法手段不规范;二是出现问题后的追究机制不完备。执法大队自身定位模糊,导致执法的职权范围不清楚,责任与手段不明确。 傅世成说,由于当地政府的需要和支持,现实中,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对老百姓野蛮执法,有些城市的综合执法大队甚至还雇了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协勤。一旦执法队员超越法律赋予的权力,造成伤害事件,由于对当事人的追究机制不健全,老百姓有苦衷也只能靠自己的微弱力量向地方政府讨公道。 天津市河西区执法大队政委张泽生认为,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初衷是对的,现在的问题是体制不顺;执法大队一些队员素质的确不高,不少人受正规教育的时间短,学历和能力都较低;现在城市下岗人员比较多,管市容、清理市场要涉及很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工作实在难干。 作者:记者孙洪磊王平曹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