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基本法颁布14周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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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7:27 新华网 | |||||||||
新华社香港3月15日电 (记者薛建华、罗政)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与香港推介基本法联席会议、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15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座谈会,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14周年。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首先在座谈会上致辞。他表示,座谈会就切合当前有关基本法政制的讨论,针对大家对于基本法关于政制若干重大原则问题而举办,这非常好,特区
董建华说,中央表示了对香港特区政制发展的高度关注以来,已透过各种不同方式,表达了对多项原则性问题的看法。这些原则性问题,正是基本法对香港政制发展所要求的,概括来讲,主要就是: ———“一国两制”,是在“一国”前提下实行的“两制”。宪法,是一个国家体现主权和保障主权的最高法典。根据我们的宪法,中国的国体,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国”和“两制”之间的先后、因果关系,是非常清楚和明确的,用邓小平先生当年的话来说,就是没有“一国”,就没有“两制”。 ———“港人治港”,必须是以爱国爱港为主体的港人治港。凡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一国两制”,不做损害国家和香港的事情的,就是爱国者。 ———“高度自治”,是在中央授权给香港特区实行的高度自治。这里的“授权”,说明了香港是中央政府直辖的一个特别的地方行政区域,它所拥有的权力,来自中央。 ———香港政制的任何发展,不能违背“行政主导”的政制原则。为什么不能违背“行政主导”的原则呢?从历史经验来说,行政主导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亦是基本法设计的重要原则。行政长官要向中央负责和对香港整体负责,也要负责执行基本法,只有实行行政主导,才能有效达到基本法的要求。 ———“均衡参与”,是香港政制发展必须要照顾到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而且大家有均等机会去参与。 ———“循序渐进”和“实际情况”,是要求香港的政制发展,要切合香港社会各个方面的实际情况,通过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一步一步发展。只有政制稳步和稳健发展,才能保障到香港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 董建华强调:“这些原则非常重要。因为这些原则,是香港政制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基础。香港政治体制的发展,要确立这些原则,才有正确方向。” 董建华表示,“一国两制”是一项全新的、重大的社会实践,如何正确、完整理解以至贯彻落实基本法,大家都没有经验。因此,当我们面对讨论政制发展这件关乎香港重大利益的事情,围绕这些基本法有关条文和涉及的重大原则的讨论,是不可避免的。 董建华说,回归以来,香港市民的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已经有所提高。政府近日所做的民意调查显示,近期开展了2个月的讨论对市民和社会的影响是正面和效果良好的。 他希望香港社会各界,借助基本法颁布14周年的纪念日子,借助对政制问题的思考,温故知新,抓住精髓,理性讨论,使我们能够正确遵循“一国两制”的路向,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要求,推动香港民主政制的发展,使“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更成功。 曾参加香港基本法起草工作的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肖蔚云教授,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外交部法律顾问邵天任教授,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许崇德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振民教授等在发言中,通过回顾基本法起草的过程,语重心长地指出,基本法是史无前例的一部崭新的法律。基本法颁布14年、实施近7年,今天仍然要全面认真贯彻基本法,以维护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对基本法既要从文字上去理解,更要从精神实质、立法原意上去理解;对基本法要互相联系起来看,要整体来看,才能全面融会贯通;对基本法不但要看清条文,也要了解立法的目的,这样才能认真全面贯彻基本法。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廖长城,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以及协办单位负责人和基本法起草委员会香港委员、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代表也作了发言。 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理事会主席梁振英主持座谈会。 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副主任李刚,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等特区政府官员,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区筹委会委员、香港特区筹委会预委会委员、港事顾问,以及香港社会、政治、工商社团及地区组织主要负责人等360多人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同场举办基本法图片展览,展出逾百张反映基本法起草过程的新闻照片。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赞助举办座谈会和图片展。 《人民日报》 (2004年03月16日 第一版) 相关专题:重温邓小平“一国两制”讲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