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扶贫资金直补山区8县(区)贫困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8:10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白燕实习生李柏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今年,自治区投放2亿元扶贫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南部山区8县(区)能为农民增加收入的6大主导产业。 为实现自治区在南部山区8县(区)实施的“千村扶贫开发工程”中第一批411个重点村2005年稳定解决温饱的目标,3月12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从财政、以工代赈和“三西”建设扶贫资金中抽调2亿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能帮助山区农民增收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提出,2亿元扶贫资金要统筹安排与分配,资金使用一律实行公告、公示、报账和事前论证与事后验收制度,对不执行公告、公示的县(区)不予拨付扶贫资金。自治区要求8县(区)在资金投入使用中,摸清贫困村户基础底数,引导群众理解项目带动内涵,帮助群众选准选好项目的同时,解决群众在发展生产中市场难找、品种难定、成本难降低、技术难获得、效益难保证等关键性问题,把为群众做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