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下定算不算霸王条款?论辩会22日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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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8:31 金羊网-新快报 | |||||||||
省消委会22日召开论辩会,并向社会征集房地产商和消费者代表 新快报讯(记者 谭建东 通讯员 左冬云)在不平等条件下交付“商品房认购定金”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该会将于3月22日就此召开论辩会,届时将邀请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律师、社会学者、房地产商代表、消费者代表等共同与会探讨。
有关人士介绍,消费者买房须先签认购协议书并交付定金,已成为房地产行业的一个惯例。然而,就是这个行业惯例,惹来不少消费者的投诉与争议,许多消费者因最终无法与发展商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而又无法收回定金将发展商投诉到消委会。 为此,该会特向全社会发出邀请函,希望关注房地产“定金”问题的消费者、房地产开发商、专家学者踊跃报名参加“商品房认购定金”论辩会,同时向广大消费者征集因商品房认购定金问题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消费投诉个案。会后,省消委会将总结与会人士的相关意见向社会公布。(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