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缺斤少两”谁来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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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9:23 沈阳晚报 | |||||||||
众所周知,沈阳地区的冬季采暖时间为5个月,一年之中差不多一半的时间。如此,冬季住宅采暖问题也成了与民众利益相关的一件大事。所以,大事一定要有透明度,否则就很容易伤害民心。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也可以说一二年或许更长一段时间,每年春节一过,供暖单位的供暖就开始滑坡,带烧不烧,暖气只是不冰手,到了三月份就更不用说了,有时晚间温一温
我想问一下供暖公司:我们每年交5个月的采暖费,可供暖公司只给供3个月的气,最多供4个月的,剩下的那一个月的钱能否退给我们呢?尽管我说的也只是一个比方,就是我花多少钱你应该给我多少钱的“商品”。倘若供暖抽条,那供暖公司不是每年都要侵占老百姓一个多月的采暖费吗?供暖问题上的“缺斤少两”谁来管呢,这不是明目张胆地侵害消费者权益吗? 其实,供暖不到头的问题在很多的有供暖单位普遍存在,我给它定性为供暖公司“体面”地侵害。我建议晚报能否就这一问题展开一次讨论,应该会有很多人参与讨论的。市民卓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