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红油走私案宣判郑洪钧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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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10:53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郑洪钧等全国最大的“蚂蚁搬家式”红油走私系列案84名被告人同时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郑洪钧死刑,被告人郑金宁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麦惠芳、郑金强、梁全根、梁伟勤、何建铭、何建国、黄培棠、梁玉桂8人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处1年6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有关部门核定,被告人郑洪钧走私柴油226390多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369万多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