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郭振清”之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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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11:06 燕赵晚报 | |||||||||
自1996年以来,赵县农民许云东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为三里五乡的农民无偿维权,被誉为农民“郭振清”。但在今年“3·15”前夕许云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不想再做“郭振清”了 他累了 他想做回他自己。(见本报3月14日4版) 我们当然希望有更多的农民“郭振清”出现,尤其在三农问题严重,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今天。但站在许云东的角度,又不能不理解并尊重他的想法。八年漫漫维权路
物质上的考量也是许云东歇手的原因。许云东1996年装的电话,因为替人维权,这部电话几乎成了维权专线,“每个月的话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八年了啊,许云东和爱人实在承受不了这条“专线”给他们带来的物质、精神和时间上的压力,为此许妻坚持把家里的电话办了停机。许云东不是富翁,他没有那么多的闲钱往里面贴。 让许云东痛下决心不再做“郭振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认为一个许云东浑身是铁也捻不出几颗钉子,让农民学法懂法才是正道。一个许云东确实捻不出多少钉子,相对于九亿农民这个庞大数字,即使有一千个一万个许云东能捻出多少钉子?因此许云东提出让农民学法懂法,以便被侵权时自己站出来维权。许云东的想法不错,但能否行得通还是个未知数。现如今,侵权的门类林林总总,方式五花八门,手段千变万化,适用法律繁复异常,即使专业人士也疲于应付,对那些粗通文字、信息闭塞的农民来说,自己维权谈何容易? 把为农民维权寄托在一两个农民“郭振清”身上只能是一个良好的愿望,把农民维权的重任交给农民自己也只能是一厢情愿。其实,维护农民的利益是政府有关部门分内的职责,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假如他们的利益不幸被侵害,有关部门有责任倾力帮助他们,帮他们讨回公道,而不是推脱责任,把为农民维权的责任交给一两个“郭振清”,或者让农民自己现学法、现维权,把本是政府的责任转嫁给农民。 一方面,政府要整肃经济和社会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打压不法分子制假售假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政府要建立服务型政府,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一旦发生坑农害农事件,政府立即出面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才是一个有作为、负责任的政府的应有之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