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工商整治农资市场确保春耕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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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13:16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昆明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对以化肥、种子、农药为重点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市场整治,重点查处9种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保证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严查的9种违法违章行为是:一是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销售行为;二是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行为;三是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农资产品的行为;四是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五是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的行为;六是严厉查处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的行为;七是严厉查处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的行为;八是严厉查处利用各种广告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行为;九是严厉查处农资生产销售中计量违法等行为。 李竞立 龚珊(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