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举措支持个人购房 拟提高公积金缴交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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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16: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有条件的城市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赵燕华、实习生刘洁报道: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早接受本报独家采访透露,将采取一系列举措支持个人购房,除了将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提高至50万元,还考虑提高公积金缴交比例。此方案待3月底召开的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可望按有关程序付诸实施。
住房公积金实质是职工个人薪酬的一部分,单位和个人都有缴存的义务,无论是否有本地户口,只要是在职职工,单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都要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主任今早透露,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也为了更适应现时广州的房价水平和满足购房者的需求,让公积金缴存人更加受惠,广州考虑提高缴交比例。 据透露,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向市政府提交有关方案,目前正等待批复。该方案设定的公积金缴交比例,最低不低于月工资总额(含基本工资、补贴等几大块)的5%,最高不能超过月工资总额的20%,单位可在此范围内根据自身能力确定缴存比例。 又讯 今早有传媒报道:广东省建设厅要求,有条件的城市可适当提高公积金缴交比例,结合本市经济发展情况和职工收入水平,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标准,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另外,广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很快,不少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省建设厅要求各市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归集范围,督促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有、集体、民营企业尽快建立。对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办理和补缴,否则,依照《条例》进行处罚。 省建设厅还提出,要积极和受委托银行研究简化公积金个人贷款手续,扩大贷款规模。要积极推行组合贷款,满足职工贷款需要。 | |||||||||